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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七章 跨界生意


  彻夜长谈中,继续平哥的饭馆故事……

  阿志一月后带了五辆军用解放牌汽车,一共10多位兵哥哥来到了石头镇,据说还顺便拜访了石头公安分局的一位领导,也是从木头镇的兵营出身的一位副团;平哥一通知五哥,五哥可是伤筋动骨,还未痊愈,却飞也似的来到了平哥处,从表面看似乎一点事也没有,只有平哥知道他在隐忍强撑着,硬汉呀!

  石头车站。

  这是一处废弃的长途汽车站,除了偶尔有过路公交车进来停靠外,大部分专门发往外省的班车,可谓外地人的天下,也就是藏污纳垢的所在;开往江郎老家永阳的班车可是每天都有,来回不到6小时,非常方便,胡医生也借此栖身,此处可谓藏龙卧虎;江湖游医、盗匪骗子不少藏身其中。

  阿志一行到来,各路英雄聚会,好一个江湖盛会,平哥在石头镇可是有头有脸了,能认识这么多人才;江郎在石头镇接近一年光景,除了工友们,连摆地摊的也没认识几个,这就是差距啊!

  五辆军车一字排开,傲然停在车站前面水泥坪上,通常部队的车没人敢来查,据说兵痞的由来就是,地方警察或执法人员不小心查到了当兵的头上,而如果对方受了欺侮或委屈,就会回去邀上一伙人,回去算账,所以,军人威武,来势凶猛;五哥在车站的酒楼摆了几桌,为远道而来的战士们接风洗尘。

  宝叔几个工地上的老乡也过来了,阿志在跟他们聊。

  “那老板自恃本地人,跟执法部门有关系,专门拖欠外来人员的钱。”

  “这还得了,今天就帮你们要回来……”阿志初生牛犊不怕虎,年轻气盛,就想马上动身,饭也不吃了。

  “杀鸡焉用牛刀?等会兄弟们过来了,一起去教训他就是……”五哥赶忙过来,塞给阿志一个厚厚的信封,里面一看就是塞满了上万的钞票,“志哥,我是平哥的兄弟,等会帮我求李局帮个忙……”

  “放心,就是一句话的事,以前一起扛过枪的兄弟。”阿志是个直爽人,不管所求何事,先应下来了,常年累月在兵营里,哪知道在刀口上讨生活的人,干的可都是掉脑袋的事,还敢这么夸下海口么?

  “就是,五哥能出马,那家伙就会软的……有钱的怕不要命的……”宝叔不知道是在夸人,还是损人呢?劳动人民的语言朴实,听者也不会怎么上心,因为还有重头戏!

  重头戏就是分局领导过来了,往饭桌上一坐,问今天谁是东道主?

  阿志冲他打了一拳,“小李子当官了就摆谱了不是,你可以走了,今天都是我的老乡兄弟们……”

  “操,我怎么看都是混江湖的,你是老五吧……”领导发问。

  “我就是小五,李局,请多关照哦……”五哥忙上烟斟茶,极尽讨好巴结之能事。

  “听说大龙(镇)炒外汇的来石头镇开枪了……够嚣张的……”李局不愧下地方干刑警的,洞若观火,五哥的事可能有所耳闻,或是试探,那怎么不把五哥等抓起来?

  这就是专业分工的不同了,据五哥说,李局是专管禁毒的。

  “来这边说话……”李局把五哥叫去了大厅。

  回来时五哥满面春风,估计谈得不错,看来这次五哥是押对宝了(心想事成),大家都是叙旧,唯独他是有备而来;如果去开店,绝对不输给平哥,他很有商业头脑和应酬技能。

  酒席中,平哥离位去上厕所,洗手时,发现五哥也过来了,五哥说,“宝叔的事叫阿志不用操心了,我帮他搞定,下午我带他们去大龙一趟玩,有重要事情……你帮着去求下阿志。”

  饭毕,下午一行人浩浩汤汤,开往大龙镇,平哥第一次近距离的打量了下所谓的炒外汇之地。

  这是一处三叉路口,繁华之地,二镇交界之地,过了铁路桥就到了是石步镇了,几辆军用汽车开过来,穿军装的兵哥哥们一起下来,这些人似乎有些警觉,两个中年妇女把一捆捆外汇装上了摩托车后备箱里,起身准备离开,几个男人,彪形大汉,紧张兮兮地朝这边望。

  五哥跑过去,“别慌,我们是来换外汇的,叫你们老板出来!”

  一辆小车开了过来,钻出一肥仔(老板),“领导,有什么需要帮忙的……李局,今晚我做东,务必赏脸哦……”

  看来这些捞偏门的老板通常劣迹斑斑,执法部门只是不动而已,随时可以铁拳出手,一网打尽;而五哥虽打了他的主意,在这场合,他也“五哥”长“五哥”短的拉拢吹捧,“大佬,叫兄弟们今晚一醉方休,好好陪首长们……”

  阿志等虎视眈眈,令肥仔直冒冷汗,从一位妇女那提了一袋东西,交给平哥手上,“这是二万港币,算兄弟的一点心意……”

  怎么递到平哥手里,而不是阿志手里呢?

  很有讲究,如果有人举报,摄像等,不是授人以柄吗?而没有直接收受任何东西,口说无凭,毫无证据,出来混的,要学会动脑想问题!

  这钱来得这么容易,不会犯错误吗?

  “这算什么,那些坏蛋全在木头镇关着,哪天他或许也会进去……”

  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,五哥也额头冒汗,江湖就是一条不归路,能全身呆在监狱,已算不错的归属了。

  “我一起出道的兄弟,只有我还在外面了……志哥可得多关照哦……”五哥跟在阿志后面,大吐苦水,“要是早叫你们来,兄弟们就有福了……”

  “你以为想出来就出来的吗?”阿志一脸的为难,“我叔叔从来不许我出去,更不能打他的招牌,你那个兄弟叫大曾吧……关在戒毒所,我经常去看,你的事我还是略知一二……”

  大曾是家凤所认识的,一家亲戚的邻居孩子,多年不见,竟吃牢饭去了,造物弄人呀!

  惺惺相惜,英雄重英雄;平哥成了局外人,看二人谈得如此投机,一个是兵,一个是贼,这世道,不是冤家不碰头。

  平哥觉得自己越界了,不明白做生意,仅仅开个饭馆,也一脚踏进了是非之地;阿志却没有想象中那么稚嫩,经历改变人,一点不假。

  宝叔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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