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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一部《边城》半个梦


  一天走走停停。

  看遍了城市繁华,进入角落,格外另类。

  小城市独特的风景,优美,自然。

  虽说这里保存了不少当年的建筑,可城市,始终是城市。

  在这个城市待了三天。

  整整三天,陪着老爷子到处走。

  一天换一个地方,每天去的都不一样。

  日思夜想的地方来过之后,老爷子的心愿了了。

  享受此间的空气,他回到了河流。

  笑容在褶皱脸上洋溢。

  如一个孩子。

  单纯。

  美丽。

  娓娓道来的是他的故事。

  “我以为我在做梦,常常回到了那个时候,那一刻,我于灯火之中遇见了她,她好美,那个晚上的她特别美丽,这么多年,我依然记得。”

  “梦,无数次梦到了她,我一直想回来,为了这个地方,也为了这个她。”

  看不到了。

  找不到。

  一切,如没有发生过一样。

  这里,成为了梦。

  那一年,老爷子十六,她也是。

  两个人,一个碰面。

  邂逅了一段人生。

  故事是不一样的,单纯的他们,没有现在这样的邂逅。

  灵魂的邂逅,彼此一个眼神,懂了一切。

  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。

  一切,看着那么好。

  这座城市,有了她,变得更美好。

  “你去找她了吗?”

  老爷子摇头。

  失魂落魄。

  “找不到了吗?”

  死了?

  还是?

  陈正文猜测到,没有接着问。

  真挚而单纯的爱情,似乎,很久远。

  “是不是不懂我们那个时候的爱情?”

  大小姐点头。

  那是美好的爱情,存在于小说中。

  真实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。

  她没有遇到过。

  下意识,瞄一眼陈正文。

  也许,有。

  不自知而已。

  “我们那时候,不要说握手,哪怕说两句话,都会脸红。”

  老爷子想起了自己那时候的害羞,笑容更浓。

  悲伤,被冲散。

  “和她说话,我总是脸红,她总是笑我。”

  笑我害羞。

  笑我单纯。

  老爷子微微一笑。

  她笑我,我看着她笑。

  这是他最常做的事情。

  看到她笑,一切都值得。

  “那你们是如何分开的?”

  “那是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,我……。”

  老爷子隐晦说了几句话,一笔抹过。

  刻骨铭心?

  也许是吧。

  “真美。”

  不是风景美,是人美。

  “我曾经尝试过,描绘我的故乡,让世人都知道我故乡的美丽。”

  老爷子动过几次笔,没有一次让自己满意。

  开头,失败。

  失败了许多次,他没有放弃。

  可每次动手,都会卡着。

  故乡,美丽到无法用言语描述。

  回来。

  回忆。

  没有了想要写的心思。

  随风去。

  最美的故乡,要活在他们的心里。

  “我写不出来,很好笑,是吧?”

  “严重了。”

  “我也觉得很好笑,亏我以为自己是个大作家,却写不出故乡,也许,这是我的悲哀。”

  想要分享故乡,想要分享那段美好的岁月。

  笔力不足,无法描述。

  “我写不出来,所以我想找人写,却不知道找谁。”

  写作,自己的事情,最难写出来。

  别人不一定。

  他找过,失败了。

  没有让他满意的。

  一部都没有。

  几次之后,没有人愿意。

  他自己尝试动手,一次次动手,无疑,都失败了。

  他的梦。

  何时才能实现。

  “他们写出来的只是表面,这不是我想要的。”

  老爷子的话乱了两人的心思,大小姐若有所思看向了陈正文。

  因为,老爷子在看他。

  目光集中自己身上,陈正文意识到,摆手道:“看着我干嘛?我不会写。”

  “是吗?”

  第一个不信的是覃莹莹,《变形记》的未解之谜还在呢。

  还有几部小说,都是无解。

  陈正文的解释完美无缺,可她总觉得有问题。

  “是吗?”

  老爷子微笑看着陈正文。

  一双眼眸,穿透他的心思。

  陈正文不能这样下去,赶紧岔开话题:“你挺为难人的。”

  “我也觉得。”

  “那你要如何?”

  “我物色到一个人,可他写的是推理悲剧。”

  大小姐弱弱问:“蝼蚁先生?”

  “对。”老爷子不怕承认,笑道:“他的文笔,他的文字,很神,他具有别的作家所没有的神韵。”

  “神韵?”

  覃莹莹不解,这是什么?

  “神韵,这个词语很少人知道,只有我们这些内行人才知道。”

  神韵,关乎到精神层次。

  一般人看不出来。

  浸淫其中多年的他们才能看出来丁点。

  无法掌握,无法掌控。

  “那岂不是很难掌控?”

  “对。”老爷子又道:“所以神韵是判断一名作者有没有前途的重要依据,没有神韵,作品没有灵魂,自然而然的……。”

  好作品,具备自己的神韵。

  作者用自己的精气神铸造的作品,满篇都是他们的精神。

  “蝼蚁我没见过,无法判断,神韵,是我从作品中看出来。”

  “我为何看不出来?”

  “呵呵,你要是能看出来,老夫我这几十年就白活啦。”

  “哦。”覃莹莹沮丧回答。

  她是天才,怎么能允许有自己不知道的东西。

  “那要如何学习?”

  “这是天赋,学不来。”

  “我不信。”

  本小姐天赋最高,为啥你们有,我没有。

  老爷子笑了笑,不发表意见。

  “失败了太多次,我已经麻木,所以,蝼蚁是我最后的希望。”

  “我想再试一次。”

  “就一次。”

  失败了,他也就放弃。

  “老爷子,你要相信自己。”

  “哎。”

  有用吗?

  自信是好事,可他有自知之明。

  “不是说亲身经历才能写出好的作品吗?”

  “话是这么说没错,可是,用情至深也是一个缺点。”

  感情太深。

  无法写出来。

  这是最难的。

  故事在脑海中混乱,没有了主次之分。

  “哈?”覃莹莹诧异问:“那也不行吗?”

  “不行。”

  老爷子摇头,这种事情,很少作者知道。

  情感写作是好的,可是……,情感爆棚,什么都写不出来。

  这一点,恐怕有作者碰到过。

  “老爷子你可能要失望,蝼蚁先生不在人世。”

  “我听说过,应该不是真的吧?”

  覃莹莹摇头。

  “是真的。”

  老爷子精气神,一下子萎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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