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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零七章 转陀螺


  黑大汉咧着大嘴岔子,在旁边瞧热闹,他以前就用这种方式捉弄过来到他们部落的白人——居然想把圣树偷偷挖走,难道他们不知道吗,离开这块土地,圣树就会枯萎死去。

  这几年,随着对非洲**的开发,有一些科考队也到象人族造访,并且也找到了酷吧这种神奇的植物。只是象人族对圣树很重视,根本不允许外人靠近和侵犯。事实上,除了和他们同样生活在文达地区的文达族之外,没有哪个外人从他们手里弄走过酷吧的树皮。

  至于唐积德半路上碰到的三位非洲大姐,就是来自于文达族,是来这里用黄金换树皮的。她们都是文达族一名族长的妻子,所以才能拿出来黄金,才有能力给丈夫进补。

  看着唐积德不停地扭动着身子,全身血脉贲张,黑大汉也有点后悔玩笑开大了,早知道这个家伙抵抗力不强的话,就不叫他吃了。不行,回去之后千万要把部落里面的女人都看好喽,别被这家伙钻了空子。

  随后,他就看到那个哑巴同族晃晃悠悠向他走过来,黑大汉更是紧张:这家伙不会是忍无可忍,要做出什么****的事情吧?

  还好,唐积德只是和黑大汉拥抱了一下,然后就变得跟没事人似的。虽然最初的时候,他确实被酷吧树皮里面的激素弄得有点尴尬,不过这毕竟是从植物中汲取的物质,所以大头哥运转了一下植物精华,也就扛住了。

  而且这个黑大汉居然想要捉弄他,来而不往非礼也,大头哥趁着拥抱的时候,把那些激素一股脑送给对方,也想瞧瞧黑大汉的窘态。不过他很快就失望了,或许是因为长期服用酷吧的原因,黑大汉的抵抗力比唐大头要强上许多,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。只是一边走一边扭动身子,跳了一段什么舞蹈,就啥事没有了。

  这段路也不近,两边都是茂密的灌木丛,只有他们脚下这一条羊肠小道。唐积德的思绪延伸出去,发现道路两边的环境很是恶劣,草木狼林,怪石嶙峋。看来想要进入这个部落,只有这么一条通道——除非是乘坐直升机从上面飞过去。

  刚才他已经记住了酷吧树的模样,所以一路上也很注意搜索,渐渐的才发现,这种树木的数量并不是很多。因为这里石头比较多,能长出大树的地方本来就有限。而且他还发现这种酷吧树内,植物精华十分丰沛,甚至达到了其它植物的几十倍。

  这也说明了一个问题,如果按照正常的方法来移栽的话,这种树不可能在其它地方存活。打个比方的话,有点像是唐积德老家的老山参。

  沿途也遇到一些野兽,不过黑大汉并没有向它们发起攻击。唐积德对非洲还是比较熟悉的,他知道许多部落在平时都不会轻易猎杀野生动物,只有在成年礼的时候,才会去捕猎一些野兽,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强大。在这里,并不是像外界想象的那样,土著们每天都要出去狩猎。

  渐渐的,前面出现了一小块一小块的田地,都是一亩半亩的面积,周围都垒着一圈石头矮墙,在这种山石遍地的地方,想要开垦田地,其艰辛可想而知。周围那些石头,应该都是从田地里面清理出来的,直接做了围墙。

  田里多数都种着玉米,这也是非洲许多部落的主要食物,在田地周围,可以看到三五成群的牛群,在悠闲地啃食着地上的青草,牛背上还跳着一种红嘴小鸟,偶尔一声憨厚的牛叫,伴着小鸟清脆的叫声,叫大头哥有瞬间的恍惚,仿佛回到了几千年前的农耕社会,那种宁静的田园生活。

  真是一块世外桃源啊——唐大头心里也赞了一声,虽然土著的生活比较原始,或许在外人看来还有些艰苦,但是他们自得其乐,这就是最大的享受,别人没有权利去强迫他们改变什么。起码来说,这个部落能够自给自足,不需要外人去破坏这种宁静。

  大头哥已经下定决心:找到小虾米和大星之后,就会悄然离去。以后可以叫星期五定期派医疗小队到这里来一趟,治疗一些以他们的能力还无法治愈的疾病就可以了,这里,并不需要外界太多的干扰。

  在当今世界,总有那么一些文明人想要努力地改善土著的生活,或者强迫他们搬迁到大都市。可是,离开了他们原本生存的土壤,土著还能被称之为土著吗?

  沿途可以看到放牛的象人小孩,清一色都光着屁股,浑身黑黢黢光溜溜,跟黑泥鳅似的。这个黑大汉看样子很有人缘,那些小娃娃老远都向他打招呼,黑大汉偶尔会扔给他们一粒糖之类的——他负责守护部落的入口,毕竟有机会接触外界。

  唐积德瞧着这些糖有点眼熟:好像是大星喜欢吃的那种啊?

  同时他也注意到,即便是那些十几岁的小男娃,肚皮上也都别着一个套子。瞧那个套子的长短粗细,只怕外界的成年人都会自惭形秽。

  看来这种套子还是很实用的,起码干活的时候没有了累赘,这一点,从那些小娃子在牛背上灵活的上蹿下跳就可以看出来。

  看到唐积德这个陌生人,小娃子们都会好奇地围上来问东问西,还敲敲唐积德的套子,估计这是打招呼的一种方式,搞得大头哥有点啼笑皆非。

  可是这也是没法子的事,在一些原始部落,通常都会有一些原始崇拜,其中男性的生~殖~器,就是崇拜最多的一种。

  不过大头哥对这种打招呼的方式还是有点不大习惯,虽然外面有一个套子套着。就在不尴不尬的时候,猛然听到前方传来一阵大叫,这些小黑孩立刻舍弃了唐积德,一窝蜂地向那边跑去。黑大汉也抓紧手里的长矛,大步流星,很快就冲在最前头。

  唐积德也不敢怠慢,紧紧跟随在黑大汉身后。在一块玉米地边上,他看到一个黑小子正挥舞着手臂,在那又叫又跳,猴急得不行;而在田里的玉米秆之中,则露出一个黑漆漆的脊背,正慢悠悠地移动,所到之处,玉米杆尽皆伏倒。

  吭吭——那只野猪大概吃得高兴了,还发出几声欢快的哼鸣。虽然玉米还没有成熟,但是鲜美多汁的玉米杆,对它来说也是难得的美食。

  因为附近还没有成年人赶过来,所以黑大汉就毫不犹豫地向野猪冲去。如果是狮子或者猎豹这类的猛兽,看到土著基本上都不会选择战斗,因为它们很清楚,即便获取胜利,自身也可能会受伤。而在残酷的自然界,受伤往往也就意味着死亡。但是野猪是有名的一根筋,惹毛了它们,即便前面是一头雄狮,它们也会毫不犹疑地冲撞上去。更何况,这是一只母野猪,周围还领着几只身上带着棕**条纹的小猪崽。处于哺乳期的母猪,更不好招惹。

  看到有人冲过来,母猪警惕地昂起头,在发现目标之后,就四蹄猛蹬,奇快无比地迎着黑大汉冲过去。你很难想象,一只猪居然也能跑这么快!

  黑大汉的搏斗经验还是很丰富的,知道不能跟野猪硬碰硬,对方那三四百斤的身躯,再加上冲击力,估计他直接就能飞到天上。所以他很明智地选择了闪避,一个侧翻,压到了一片玉米杆。同时手中的长矛也戳进野猪的脖子,咔嚓一声,断成两截。

  野猪皮糙肉厚,长矛并没有对它造成太大的伤害。而且这一下还彻底激发了它的凶性,伴着一声杀猪般的嚎叫,野猪脖子上还挂着半截长矛,庞大的身躯灵巧地转过来,再次向黑大汉拱去。

  黑大汉也急了,手里猛的出现一件武器,敲在野猪的鼻子上,啪的一声碎裂。把野猪也吓了一跳:什么玩意?

  不远处观战的唐积德心里这个乐啊:想不到关键时刻,这个套子还能当武器用。可惜啊,对野猪没有杀伤力。

  眼看黑大汉有性命之危,唐积德也不能再袖手旁观,只见他拔起两根将近一米长的玉米杆,向野猪的后腿抽去。松软的玉米秸秆,竟然将野猪抽了个趔趄。

  随之而来的剧痛也成功地吸引了野猪的仇恨,它掉头向唐积德冲去,那副凶悍的模样,要是碰到胆小的,只怕直接就一屁股坐在地上,生不起一点反抗之心。

  不过大头哥久经战阵,当初还是新手的时候,就曾经在桃花岛的山洞里擒过野猪,如今实力比当年强过百倍,哪里还会把野猪放在眼里。只见他两只手很有节奏地抡着玉米杆,啪啪啪抽打在野猪的身上,几百斤的大野猪,就跟陀螺似的,被他抽得团团转。而大头哥手里的玉米杆,愣是连一片叶子都没掉。

  而这时候,周围又响起了野猪崽尖利的叫声。原来是那些小黑孩在这边的战场伸不上手,就把目标对准了小猪崽。安达部落有喂养野猪崽的传统,所以这些小黑孩抓得那叫一个欢实。

  嗯,兵对兵将对将,大对大小对小,这很公平——唐积德还有闲工夫了解周围的动向。甚至在那些乱窜的小猪崽身前设置一些障碍,用玉米杆将它们绊倒之类。否则的话,那些小黑孩还真不一定能抓住小猪崽。

  猪崽儿的叫声终于叫这头母猪清醒过来,努力想要摆脱唐积德的控制。可是唐积德手里的两条鞭子神出鬼没,就像布下天罗地网,母猪很快又被抽得晕头转向,只能在原地打转。

  好些年没玩过抽陀螺了,看在你今天陪哥玩得高兴,就放你一马——唐积德在野猪屁股上踹了一脚,母猪晕晕乎乎的栽了个跟头,爬起来之后,便一溜烟跑了。对它来说,今天是个很不幸的日子,赔了孩子又折兵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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